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琼府〔2020〕25号),为做好2022年海南省植物新品种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植物新品种权资助
二、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资助标准
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给予每件1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1.2020年12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2.具有多个品种权人的,由第一权利人申报,且共有品种权人均同意申报。
3.第一品种权人必须为海南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真实性承诺
申报单位或个人承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未获得过省级、市(县)级财政支持。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或奖励的资金,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报程序
2022年海南省植物新品种权资助金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网上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进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界面,选择申报项目,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至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项目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以及申报主体是否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进行审查。
(三)会议审议。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厅相关会议审议。
(四)项目公示。资金分配方案在海易兑平台、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核准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下一年度统一拨付。
四、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届时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认真阅读《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附件1),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到申报平台。
(三)申报项目审核过程中,审核意见会及时反馈到申报平台,请申报单位或个人及时登录申报平台了解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仍未补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单位或个人请认真核对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并确保银行帐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开户行名称必须具体到开户支行或营业厅。如因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五)根据相关规定,从今年起补助专项资金当年审批后,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下一年度统一拨付。
联系人及电话:何川,0898-65330391、13976263491。
附件:1.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2BV1.0操作手册4.2.pdf
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