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市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加强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科技110认定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科技110建设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五指山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五指山市通什镇国兴路7号市政府政府大楼二楼。

邮编:572200;联系电话:0898-86630011。

电子邮箱:wzskxj@163.com。

附件:五指山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指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五指山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

认定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6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加强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科技110认定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科技110建设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和服务方式,以科技服务“三农”为宗旨,与生态科技特派员有机融合,充分挥发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三农”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服务功能

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开展“三农”科技服务工作的需要,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创新农业科技110服务的模式、手段,规范管理制度,融合生态科技特派员技术队伍,同建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搭建集技术咨询和培训、品种和技术引进示范、科技扶贫和农产品信息发布和销售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主要包括:农技问题咨询与诊断,技术、产品和农资信息的发布与查询,农业技术培训,良种良苗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示范,支持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参与科技扶贫,新型农资示范推广,农产品销售服务以及其他农业科技服务等。

三、申报条件

凡在五指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在五指山市内设立服务站。鼓励具备农业科技服务业务经营内容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服务站。具体按照《海南省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管理办法》文件内所设定的条件要求。

四、认定程序

(一)服务站认定申请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每年11月份之前接受申报,12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站进行认定,审批程序主要为申请、初审、审核和结果公布等4个环节。

1.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向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出服务站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详见附件1)。

2.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退回并通知补齐。

3.审核。初审通过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审查、评审。对不符合条件或未通过审查、评审的,向申请单位反馈理由。

4.结果公布。审查、评审结束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服务站拟认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经认定的服务站,应在认定结果公布后2个月内自行完成服务站门店外观和室内规范建设(建设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2)。

五、管理要求

(一)明确管理职责。服务站的认定、考核、撤销、业务指导等工作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按照《海南省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管理办法》要求,服务站要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建立完善规范符合实际的工作制度,并按照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管理指导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和对外科技服务工作。

(二)建立服务站事项变更报备制度。按照《海南省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管理办法》要求,服务站如有迁址、名称变更、开户许可证变更、负责人变更等变更或临时停业不超过6个月的情形之一,需向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书面报备(变更报备申请表详见附件3)。

(三)实行动态管理。此前已经过认定的服务站,无需重新进行认定,纳入统一的动态管理,按照《海南省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管理办法》要求,如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核查属实,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将予以撤销服务站资格,并对各乡镇政府以通知形式告知,同时通知到服务站站长本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1.主动提出撤销申请的。

2.不服从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和指导,长期脱离与科技管理部门联系的。

3.服务站负责人违法犯罪的。

4.未经报备擅自迁址或迁址后不再符合服务站认定条件的。

5.未经报备停业或经报备后停业时间超过6个月的。

6.服务站转让的。

7.连续两年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8.擅自改变农业科技服务功能的。

9.因挂靠乡镇政府农技服务机构,运行不顺畅,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撤销的。

(四)强化考核评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每年对辖区内经认定并正常运营满6个月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开展一次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考核的主要流程包括发布考核通知、报送考核材料、实施考核、结果公布等。

2.考核方式包括实地考察服务站、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档案、电话回访服务群众,根据考核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综合评价。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队伍建设、功能运作、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服务机制创新情况、完成科技服务工作任务、政府补助资金开支等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可在现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的基础上,根据当年度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补充完善,并适时印发考核通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科技110发展纳入生态科技特派员组织领导体制,同研究、同部署,积极推动解决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多渠道、多途径争取省市县级财政资金扶持,并紧密与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结合,形成省市县联动机制,加大对科技110的扶持力度与覆盖范围。市财政局应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服务站的认定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年度工作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站(60分以上),按年度给予2万元的奖励。若服务站已收到省级补助,按照就高原则不予以重复补助。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传媒,及时宣传优秀服务站风采、典型事迹等,及时交流农业科技110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总结优秀服务站的经验做法,营造建设农业科技110的良好氛围。

附件:1.申请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2.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外观和室内规范建设标准

      3.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变更报备申请表

      4.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1

申请服务站认定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海南省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申请表。

(二)其他有关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照复印件;

2.申请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设服务站站长人选、技术服务人员和合作专家专业、学历、技能等简历情况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与合作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4.拟设服务站选址和门店照片;

5.拟设服务站门店使用权确权证照或协议复印件;

6.拟设服务站主要服务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硬件清单;

7.拟设服务站有农药销售业务的,提供农药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公章)

拟设服务站

名称

拟设服务站

详细地址

      

申请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拟设服务站

站长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微信号

拟设服务站基础业务类型

□农资销售   □农产品营销    □农资、农产品混合经营    □其他

专职技术

人员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主要专业技术

拟设服务站

门店面积

科技示范基地

(名称、面积)

拟服务地区农业科技服务需求概况、选址和门店建设、队伍建设、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示范基地建设简介(1000字以内)

附件2

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外观和室内规范建设标准

一、外观规范。服务站的外观要整洁、美观,室外设计要根据门面实际制作合适的全省统一标志性横幅。

门面的左边悬挂长条形招牌,白底黑字,尺寸大小按门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文字内容为: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110某某市(县)某某服务站。

二、室内规范。服务站室内要整齐、美观,挂有服务区域图、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一览表、标语(农业科技服务“110”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农民的需要是我们行动的号角)等。加挂“海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牌匾。

三、服务站横幅图样和长条招牌图样。

横幅图样

长条招牌图样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牌匾

参考指数:40×60cm,钛金牌

 

附件3

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变更报备申请表

报备服务站

名称

服务站详细

地址

      

服务站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微信号

报备事由

(公章)

负责人 :                         年    月    日

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意见

(公章)

负责人 :                         年    月    日

备注

报备事项要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4:

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科技服务人员队伍建设(8分)

负责人专业能力强,熟悉服务站工作职能,工作思路清晰,能够团结和带领全站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1分)

服务站自有3名以上专职技术服务人员,能正常开展技术服务工作。(4分)

有常年开展技术合作的技术服务联系专家3名以上。(3分)

2

农技问题咨询与诊断

(10分)

树立或悬挂一块服务站牌子。(3分)

能长期有效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问题。每次求助都详细记录求助人姓名、地址、求助内容、处理措施等,并及时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接到求助的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满意。(3分)

对每次服务至少进行一次服务后回访,对达不到效果的采取进一步措施;开展跟踪服务,重点扶持专业户。(2分)

将服务区域分为若干片区,每位技术人员负责一个片区,了解本片区的生产、病虫害、技术需求等情况,指导农民日常生产,并作好有关记录。(2分)

3

技术、产品和农资信息发布与查询(7分)

设立信息公布栏,公布市场、技术、病虫害防治、生产管理指导等信息,每周更新2次以上。依托专业信息渠道提供技术、产品和农资信息查询服务。(7分)

4

农业技术培训(15分)

有年度培训计划,计划有针对性、切实可行。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培训的。(9分)

每期培训班要有相应的记录资料以备核查。资料内容包括:培训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花名册、授课内容、授课人、培训班现场照片等。(6分)

5

良种良苗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8分)

大力开展良种良苗和新品种、新技术宣传工作。(2分)

推广销售优质良种良苗和新品种,指导农户应用新技术解决农业生产问题。(3分)

与农业专家、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3分)

6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7分)

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分)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良种良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依托基地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示范带动效果好。(3分)

7

支持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建设(5分)

将农业产业规模大或农业技术问题突出的村庄纳为技术服务示范村,长期跟踪开展技术服务,获得农户信任,有效促进示范村农业经济发展。(3分)

培育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人取得明显成效。(2分)

8

新型农资示范推广(5分)

能紧跟国家政策,示范、推广销售新型农药、肥料、农机和其他新型农资。(2分)

能够为农户提供科学的农药、肥料使用配方。(2分)

诚信经营,信守合同,不售假冒伪劣农资,农资产品货真价实。(1分)

9

农产品销售服务(5分)

建立农产品收购、销售服务平台,直接为农户提供收购、销售服务。(3分)

帮助农户拓宽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促销取得实效。(2分)

10

信息化建设

(5分)

配备电脑(2台及以上)、电话,开通宽带、应用智能农业专家系统;技术服务人员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开展技术服务、收集和发布信息。(2分)

开展电子农务工作,建立服务站微信服务群和其他信息服务平台,农户参与活跃度高,收集和发布信息好。(3分)

11

农业科技服务机制创新(5分)

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整洁、美观,配备1套会议桌椅。(2分)

建立健全考勤、值日、岗位责任、财物管理等制度,上墙服务站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好。(2分)

建立与技术人员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创新服务、经营模式取得成效。(1分)

12

群众满意度

(5分)

随机访问当地群众,服务满意度好。(3分)

无投诉、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2分)

13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5分)

合理使用资金。(2分)

滞留资金不超50%。(2分)

开支留存票据、证明齐全,账目清楚。(1分)

14

综合工作评价(10分)

服务站当年工作与上一年度工作相比,进步明显,亮点突出。(3分)

对科技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科技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3分)

积极参与科技扶贫工作,结对帮扶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满意度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