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五指山市2020年度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五安委办〔2020〕57号
各乡镇、市畅好居、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省驻五指山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80号令)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提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儋州市安全生产协会于近期在我市举办关于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医院、商场、酒店、宾馆、人员密聚场所、消防重点单位、交通运输企业等企业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生产经营单位尚未培训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和取证过一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性病损与职业病防治
2.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3.应急救护
4.新冠肺炎防范知识
5.安全生产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6.安全管理及隐患分析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6日—27日两天,(11月26日9:00—12:00报到)
(二)报道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怡景路福德莱大酒店一楼大厅
(三)培训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怡景路福德莱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四、培训方式及考核方式
1.集中培训:全体学员实行集中培训的形式。
2.考核方式: 严格执行有关考核标准,采取笔试和课堂考勤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核为理论考试。考核达到合格者为合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要重新培训。
五、培训证书
全体学员通过考核后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注: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参加复训的学员还须携带原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为600元/人(含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文具、授课费、证书工本费等,培训班培训学习时间为2天);
七、报名方式
1.培训人员须在11月22日前填写好《培训报名回执表》发804293035@qq.com邮箱。
2.培训人员自己下载填写好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二张2寸照片贴到相应的登记表中,在开班报到当天交到报名现场。
3.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 单位需转账的请转:
户 名:儋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城北支行
账 号:2201079709100063633
[备注:打款时请注明企业名称]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晋华(18889560963)
邮 箱:804293035@qq.com
九、其他事项
1.请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督促所管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学习;
2.各单位不得委派其它人员顶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1.培训课程表附件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课表
2.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培训登记表附件2.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培训登记表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附件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4.培训人员回执表 附件4.培训报名回执表
五指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