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函〔2021〕40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
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77.183.146:8088/egrantweb/),凭个人账号(无账号者需注册)进入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由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三、申报指南
(一)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常见多发病防治:各大系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研究,精神疾病与心理卫生,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优生优育新技术,护理服务模式与质量改善等。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艾滋病、结核病及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热带病,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应急研究等。
(三)康复养生研究:卫生保健、中医康养,气候治疗、康养小镇等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四)药学服务及新药研发应用:临床药学服务,传染病防控药物、肿瘤治疗药物、南药黎药、海洋药物、智能药物及新型生物药等研发应用。
(五)卫生管理及其他相关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的正式工作人员。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近三年承担的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未能按时结题者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须为我省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证。
(三)项目计划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直属单位、省属医疗机构要对本地区(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初审、筛选和集中报送,本年度报送项目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正式立项数量。在研及已结题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所需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解决。
(三)鼓励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织申报,评审环节将视情况予以倾斜支持。
(四)科研人员及所在单位须遵守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申报单位负责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和监管。
(五)请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科教处。
(六)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请于立项文件下达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签署《项目合同书》。
联系人及电话:张蕾,65335569;
电子邮箱:kjc_hnswjw@hainan.gov.cn。
附件: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科室/专业 |
项目申报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