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优秀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交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资源共享,促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深化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0年文明交通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作品要求和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一、作品类别和报送格式
本次征集作品包括海报(招贴画)、专题片(科普教育)、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宣讲课件、文学文艺作品等六类。
(一)海报(招贴画)。包括交警队伍形象展示、文明交通风尚倡导、“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等,单幅或成套(不超过9张)均可。报送时制作成A4规格彩色样张(一式叁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文件电子版。
(二)专题片(科普教育)。包括交通安全形势评估分析、事故案例深度调查分析、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解读、交通安全知识讲解等社教、科普类专题片。单集作品时长不短于5分钟,系列作品至少5集以上、每集时长不短于1分钟,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制作。作品报送时附节目文字稿等相关信息。
(三)短视频。包括视频公益广告、微电影、官方新媒体账号(“双微一快一抖”等)制作推送的短视频等视频作品。单则作品时长不短于45秒,系列作品须5则以上,每则时长不短于15秒。作品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报送时附短视频链接、作品发布页面截图(含帐号名称、发布时间、转发、阅读评论量等信息)。
(四)音频公益广告。包括交通广播、频率、农村“大喇叭”用于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倡导文明交通礼仪的音频作品。音频可采用真人录音、音频特效等形式制作,单则时长规格60秒以内,作品格式为mp3wav编码标准。报送时需附文字脚本。
(五)宣讲课件。包括围绕“一盔一带”“一老一少”“两个教育”等重点内容、重点人群,开展“七进”宣讲时制作的电子演示文稿(PPT、PDF等格式)、电子杂志、授课视频(录像)等,宣讲时长不短于30分钟。
(六)文学文艺作品。包括歌曲(MV)、舞蹈、话剧、广播剧、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文学、文艺作品,除小说等文学作品外,其他作品以音、视频形式报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歌曲(MV)需附词谱,单台晚会、报告会录像不得作为文学艺术作品报送。
二、奖项设置
征集作品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组织专家评审后选送参加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对获奖者由征集方给予奖励,具体奖项为:短视频、专题片(科普教育)、文学文艺作品类一等奖20000元/名、二等奖10000元/名、三等奖5000元/名、优秀奖3000元/名;海报(招贴画)、音频公益广告、宣讲课件作品类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8000元/名、三等奖5000元/名、优秀奖2000元/名。奖项设置及获奖情况将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公布。
三、投稿方式
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ainanjiaotong@126.com;
附件内容包含:作品+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件标题注明: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投稿+作品类别。
联系电话:0898-68835044/66755780联系人:宁宁/小彭
四、投稿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五、其他
(一)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免费授予其他单位在非盈利性宣传教育活动中再次创作和使用;
(二)作品须为2019年7月以后创作的原创作品;
(三)对于获奖者与未获奖者在创意作品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雷同、相似的巧合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主办单位不负责审查或解释此类纠纷的原因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产生此类纠纷且纠纷所涉作品已获奖,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获奖证书并追索奖金;
(四)报送作品需有授权书,邀请社会名人拍摄的音、视频公益广告须拥有影音授权书。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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